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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五章 天亮以后 55

天亮以后是花开 沧客天 3763 2022-11-24 17:38

  初中三年,很快的,晃晃过去了,三个人都毕业了,三个人都考上了高中,谁都意想不到,我们还可以在一起。

  那年我十六岁。初中毕业,入高中,高中就设在县城的公路边上,想到自己可以逃离这样的家庭,逃离这个人们所谓的小镇,心里非常的高兴,每个月回家一次,我们都成为寄宿生,吃住在学校里。可以自由了。

  上高中来的都是四面八方的中等生,都是些没有考取中等院校的学生。入了高中,都是些有钱的学子,目标就是大学。学校也大了,学生也多了,美女也就多了。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喜欢林凤,长得比她好看的有很多,有那些县城的,那些山村的。

  像我这样的家庭,读书是非常的困难,没有经济的来源,都是些农作物,,自己家里种出来不管钱,去买的就觉得非常的贵,家里人还是同意了我的决定,上高中,其实这些都是妈妈的功劳,因为妈妈相信那个算命的,将来,我一定有出息。我的命很硬。

  我还是那个性格,很少交朋友,近乎没有。自己也不喜欢,也不擅长。在学校里,我行我素,神情冷漠,秦生说,这样不好,这里是来自四面八方的,好多都是有经济背景的人,让我多和他们交往,沟通,不要整天就是脸板板的,拿着书本,很多的时候都是跟秦生,林凤在一起,进去之后,知道这所高中不是县城唯一的,也不是最好的,整个县城有三所高中,我们所在的是属于第二的,感觉自己上当了。

  三个人住起了宿舍,我和秦生住在一起,同一个铁床,我住上铺,他住下铺。秦生说,这里都是些乱七八糟的地方来的学生,他们都是些小的团伙,我们不能招摇,以后你就跟着我,至少我参加各镇的篮球比赛,还有那些体育竞赛的时候,跟他们有点熟,要记住,特别是不要惹女生,还有学校外面的那些社会混混。来这里就好好的读书,不管有什么事情,我会照着你的,只要你不惹他们,他们无缘无故的不敢动你。我的心里想着,我才懒的理他们。

  每个学生都是新来的,都不敢轻举妄动,都不知道每个学生的背景。所以大家都很少说话,就算在学校的操场上,食堂里相遇,一般的情况都是一个微微的笑容。秦生喜欢打球,买了一个篮球,每天早上起得很早,就到教学楼后面的操场打球。我就是一个人,有的时候也很无聊,跟着起来,学校里远动的人很多,看到很多的人在打球,在跑步,天都还没有亮。

  其实,索性的是我们三个还是在同一个班级,这件事情,我高兴了许久,很难得,初中三年,高中又可以三年,现在想想,那个时候是最快乐的时光,遇到周末,我们没有回家,都是一起到外面的小餐馆吃饭,吃牛肉面,外面那家的小店很好吃,是兰州的,我们实行AA制,知道钱对于我来说很重要,我不想回家,懂得钱能够带给我所想要的东西,所以那个时候我就懂得挣钱,我去城里买了洗发水,买了香烟,买了泡面,还有电话卡,把我的柜子锁的满满的,晚上下自习,我就一个一个宿舍的去卖,林凤和秦生都说我,有经济的头脑,加上我平时也很老实,不惹是生非,学生们都喜欢来买。

  那个时候觉得人长大了,只有自己努力的学习,努力的被关注,被认可,这样才配得上喜欢林凤,所以学校的一些组织活动,舞会,唱歌比赛,周末组织的旅游,一般的情况下都不参加,不过,参加了学校里的文学社,文学社有期刊,有报纸,自己也喜欢写写画画,我就经常的写诗歌,写小说,投到杂志社。这样可以出名,张爱玲,出名要趁早,出名就可以挣钱,挣很多的钱,等我有钱了,我就带着妈妈,带着林凤到一个没有认识我们的地方生活,让林凤给我生很多的小孩。这是我的理想,其实最喜欢的是有稿费,拿到钱的时候我就可以名正言顺的请林凤,秦生,吃学校门口的拉面,牛肉面,那个时候,林凤笑的很开心,她说,想不到你有这么好的文笔,佩服佩服。她就会用她的手摸摸我的头。她就会指责秦生,你呀,整天就是篮球篮球,能有乔丹打得好吗,能有姚明出名吗?以后还是好好的像强子学习,来点实际的东西。要一辈子靠你老爸的药铺子吗?秦生才不管那么多,他说,打篮球也能挣钱。还没有到机会。其实,我也喜欢秦生打球,他的球打得很好,场外很多的女生都在为他鼓掌,叫喊,那个时候后,林凤就会不停的拍手掌,加油,加油,秦生。我们吃饱后就会去那条小河边,离学校不远,一公里左右,三个人坐在河边,有时候摘下柳枝缠在头上,有时候拿起很薄的石片用力的甩出去,看谁的在河面上最远。飘得不远的那个就请客吃冰棍,我们还保留着喜欢吃冰棍的习惯,河上有座小桥,三个人站在上面看平静的河水,晚上,月亮,星星映在水里,看着学校门前的公路,我们就会畅谈理想,谈人生,未来。林凤说,以后做一个教师,教书育人,或者做一个医生,救死扶伤。秦生说,做一个职业的篮球运动员。我说,我不知道。没有理想。心里就是不想回家,要自由,我想去广州。要看看外面的世界,因为当时我们村有好多的人到了广州打工,过年回家都是大包小包的。穿的花花绿绿的。林凤说,你的学习成绩很好,将来可以回去教书呀。你要是去了广州,我们都见不了面了。其实,当时,我也不知道广州在哪里。就是随口说了一下。

  同学们上了高中,感觉毕业离自己还很远,大家都放松了学习。况且自己所在的学校不是最好的,每年考上大学的就只有几个,有的班级一个都没有,考上的都是些复读的学生。所以周末好多的同学都出去旅游的旅游,逛街的逛街,很多都谈起了恋爱,学校也没有禁止,不像在初中的时候那样的严格。学生都打扮的时髦,校服只规定升国旗的时候穿,还有上级来参观指导的时候穿。平时你怎么穿无所谓。

  上了高中,初中三年过去了,林凤长得越来越好看,胸脯越来越挺,她也穿的很时髦,一般的情况下,都可以看到她所戴的胸罩。有时跟她在一起的时候,不自在。秦生不同,和他走在一起,总是色眯眯的看身边走过的同学,说,那个漂亮,那个不漂亮,那个的胸大,那个的胸小。那时候我就会一本正经的说,不要太色了,有林凤一个就可以了,林凤也算得上极品。他说,男人不色,女孩不爱。不要说你不近女色。

  别人都说,人红是非多,人红是一件坏事,就因为我的文章在文学社发表,有好多的同学羡慕起来,更有一个女同学给我写纸条,说喜欢我,换做是其她的同学,别人不惊讶,关键我平时乖巧。不说话,独来独往。许多的同学诧异,我走在路上都感觉有人跟踪我,都感觉那些人都用不同的眼光看着我,

  “看不出来,平时一个很文静的学生,还谈恋爱,把别人睡了。”我还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。有口难辩。我也不想解释。林凤问我,是真的吗?我看她脸上异样的表情,难道你都不相信我吗,我们相处这么多年。秦生说,我相信强子不会的。那是别人看着眼红,故意这样的。强子拍拍我的肩头,没事的,会过去的。

  第二天早上,我进教室,同学们都在楼道上议论纷纷,我从后门进去,抬头就看到黑板上写着六个大字“强子,我喜欢你”还画了一个飞吻的口红。我一声不响跑上去,赶快把它擦了。当时我就想,这是谁,让我知道,我一定碎尸万段,因为我喜欢的人是林凤,我以后怎么面对她,

  那段时间,上课都没有精神,我的眼睛总是离不开林凤的位子。她们都有不以为然,这样的事情很多,这样的闹剧也很多,最后都是不了了之。可它偏偏发生在我身上,觉得是一种耻辱。

  下了晚自习,我就一个人到操场上去了,这个时候,林凤和秦生都约会去了,在教学楼门前的花丛里。在跑道上,我气喘吁吁,汗水从额头留下,眼睛刺疼刺疼的,有的学生还在打球,有的坐在石阶上,我就一圈一圈的跑着,天空不时传来飞机的声音,还有学校门外的公路上,那些车子的声音。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速,想到林凤和秦生在花丛里亲亲我我。就越发的拼命的跑。然后倒在石阶上,看着暮色的天空。我何必自讨苦吃,自作多情。她的心里根本就没有我。而我固执的认定她。悲哀,可怜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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