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男生 其他 穿书七零带亿万物资当辣妻

正文 第279章 半夜来客

  月上半空,月色明亮,晚风寒冷。

  马大礼仍没有回去,趁着月色还在筛沙子。

  马二理急忙忙冲过来,焦急跟他说了事情的始末。

  “大哥……现在怎么办?阿凤说她要带着娃娃回潮城,还让我给她买车票去。”

  马大礼自顾自忙着,并没有停顿下来,脸色淡沉一点点听完,才斯里慢条开口。

  “再大的事,天也不会塌下来。只要天塌不下来,就迟早能有解决的办法。你急什么?急就能解决问题?”

  马二理无奈叹气:“大哥,她说她要走——我是真的一点儿主意都没有。”

  “你不给她买车票,她走不成,不就得了?”马大礼淡声:“等明天再仔细跟她解释。如果你不行,那就我去帮你跟她解释。另外,现在墙都已经砌好了,你可以带她过来这边看看。让她亲眼看看,我们并不是要抛弃她,而是想要用更好的方式照顾她们母女。”

  他早就看出来了,自家弟弟跟林家凤真的不适合。

  林家凤以退为进逼迫弟弟,想要逼他就范不得不娶了她,可她怎么不把眼光放远一些呢?

  “你跟她说,这房子的土地转让手续写上的是她的名字。房子建好以后也是她的。不仅这样,她的孩子长大后,我们会负责给她找城里最好的学校就读。姑姑就是中心医院的医生,小病小痛什么的,都有熟人能帮上。她住在这里,孩子以后会享受南方最好的教育环境和医疗条件。”

  马二理眼睛微闪,支吾;“她说,她不图我什么……其实,我也没什么值得她图的。”

  “有些话,没必要都说出来。”马大礼睨了弟弟一眼,低声:“我跟你说过了,越是纠结这个问题,越是逃不开。你先让她安稳住下来,让她接触更多的人,她自然不会两只眼里只有你马二理。”

  她再怎么聪明有心计,她也只是一个乡下小山村来的姑娘。

  她还没见识过渝城的真正繁华,还没意识到她所在的地方已经不是只有几百人的小山村,而是拥有好几百万人口的大城市。

  这里有几百万的男人来来去去,她何愁找不到一个能托付终身的?

  马二理似懂非懂,问:“大哥,那现在怎么办?”

  “不急。”马大礼安抚:“今晚的事就当没发生过。她以后如果再逼你,说什么要回去的话,你就说等她找到一个配得上她的男人能照顾好她和孩子,你就放心让她走。”

  马二理点点头。

  马大礼又道:“冷空气走了,今天的阳光晒下来,气温又开始上升了。明天的天气会更暖和些。我会让三月和四芳带她和孩子去城中心玩,买一些东西给她,再买一些年货备在家里。”

  凌凌说了,大多数女人都喜欢买东西,尤其是漂亮的东西。女人心情不好的时候,只要买她喜欢的东西哄她,她自然会高兴起来。

  井底之蛙看到的天只有井口那般大小,所以它认为井口就是它的天。

  他观察过林家凤,发现她是那种很有野心的女人。

  又听弟弟无意说过,当初她是主动追求她的丈夫,可惜对方不愿娶她。直到她的肚子大起来,对方才迫于压力不得不悄悄娶了她。

  对方也是下乡的知青,写信告诉家里人,不过家里人都不同意这桩婚事,让他必须跟林家凤断了,然后返乡回家。

  林家凤一直缠住对方,不许他回家。

  后来家里头催得紧,林家凤又提出新条件,说必须认可他们的婚姻,并接受他们的孩子,不然就不许他回去跟家里人团聚。

  对方家里人不肯,一拖再拖,直到发生了不幸。

  她本来要带着孩子去投奔夫家,谁知夫家人死活不肯认她。她哭哭啼啼请了居委会的人为她做主,让婆家人必须分家,分她丈夫该得的房产和钱财。

  婆家人的经济很普通,根本分不出来什么给她,最后只好拿了几十块钱出来,说是让她带上孩子重新找个可靠的人嫁了。

  她本来要丢下女儿给婆家,奈何婆婆和公公都已经年迈,根本料理不了一个小孩子。

  无奈之下,她只好带着女儿回娘家。谁知娘家人以地方太小住不下的理由拒绝她回去,仍是让她找个男人嫁了。

  后来,她便带着女儿找上刚刚出院的马二理。

  她是没得选择,才会挟恩威胁弟弟必须娶她。

  倘若让她看到更广阔的天空,以她的野心和心思,她自然会选更好的人,而不是目前一无所有的弟弟。

  “……这样子就行了?”马二理狐疑问:“她会不会不要呀?”

  马大礼摇头:“明天等等看,不就知道了吗?该干活就干活,不要想东想西的。”

  “哦哦。”马二理关切低声:“大哥,有些晚了,咱们回去吧。”

  马大礼道:“你先回吧。筛多十来分钟就没了,我弄完再回去。”

  马二理只好往回走。

  月亮高高挂着,冷风徐徐吹着。

  马大礼安静继续干活。

  倏地,不远处传来脚步声。

  马大礼以为是弟弟有事返回,抬眸看去——竟是一个高高瘦瘦的陌生身形!

  “谁?谁在哪儿?”

  “我!”那人迈着肆意吊儿郎当的步伐走进来,随意靠在一旁的砖墙上,嗓音低沉戏谑开口:“大礼叔,这么晚还忙着呢?”

  马大礼微愣,转而笑开了。

  “原来是马尾巴。你……你怎么来这边?”

  马尾巴的家在村另一头,按理说他晚上回家不应该往这边来。

  “找你来着。”马尾巴懒洋洋掏出一包烟,取了一根出来,作势要丢——

  “不用。”马大礼憨厚笑了笑,解释:“我不抽烟。你自个抽吧。”

  马尾巴眯住眼睛睨他,戏谑低笑:“文化人,就是文化人的做派。”

  接着,他斯里慢条点了一根烟,慢悠悠吸上。

  马大礼将手上的活儿停下,迅速洗了手。

  “那个……要不要喝点儿水?”

  马尾巴缓慢摇头:“不用,我就来问你几句话。”

  “那坐吧。”马大礼找出一张小凳子,用力拍去上面的灰尘,将小凳子递了上前。

  马尾巴没坐下,挑了挑眉。

  “大礼叔,上次跟你去找我的那个女人——姓陈的那个,跟你是啥关系呀?”

  马大礼笑答:“凌凌吧?她叫陈星凌,是我的同学,也是我的好朋友。上次就是她的婆婆欠了你的钱,多亏你网开一面,不然她婆婆也没能顺利离开。”

  马尾巴不知道想起什么,眯眼低低笑了。

  “那女人——有点儿意思。”

  马大礼疑惑盯着他看,仍是点点头。

  “凌凌她确实不一般。她胆识好,心肠好,人也非常聪明。”

  马尾巴抓了抓头皮,道:“上次她说要请我们喝酒吃烟,我还笑她挺会整场面话。谁知那女人的胆子竟大得很,几天后真的弄了两瓶洋酒和几条洋烟去送阿海和我。她还跟我在阿海那边吃面。豪气得很!竟跟我们聊得来!哈哈哈!”

  马大礼“哦?哦?”两声,问:“她……真的去了?”

  “对!”马尾巴点点头:“而且是单刀匹马一个人去。把我和阿海都逗乐了!挺有趣的女人!”

  马大礼呵呵憨笑:“我都说了,她是真的不一般!”

  马尾巴懒洋洋吐了一口烟雾,道:“老子出来混十几二十年了,还是头一回遇到那么豪迈的读书人。大礼叔,她真的嫁人了?真的是大学生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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